第三十一天 | 爱与婚姻

Four Keys in the Fight for Unity in Marriage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这段经文是上帝为婚姻应该如何经营涉及的原始蓝图。它牵涉到一次分离与一次结合。它重新调整现在既有的人际关系,同时又建立起全新的关系。婚姻改变一切。

为这个缘故,那些不留心这“离开”与“连合”信息的夫妻在往后的日子里会遭遇不断恶化的环境,甚至恶化到伤害到其他一些人。

“离开”的真正含义就是指你要切断一个自然的关系,你的父母将转为顾问的身份,他们要被尊重,但不能再指令你该做什么。有时困难出于源头上。就是父母也许还不想把你从他们的掌握和期盼中放手,他们不想让你离开他们的控制。也许是因为不健康的依赖,或因空巢而有的内心的挣扎,父母总不会负起他们的这一份责任。遇到遮掩的情况,长大的子女就该勇敢地做出“离开”的决定。而太多时候,这样的分离没有以正确的方式进行。

你和你的伴侣是否因为无法切断“脐带关系”而忍受着悬而不决的问题?你们的父母是否还在为你们的家庭制造问题,或许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这些问题给你的婚姻造成太多问题之前,该做些什么来加以阻止呢?

合一是要不惜代价来捍卫的一种婚姻特质。当然,“离开”的目的不是要切断与过去的一切关联,而是为了保持婚姻特有的独特的一体关系。只有当两人成为一体,你们才能各自成为上帝要你们成为的人。

如果你过于依赖父母,你的婚姻的一体性就无法实施,美好的婚姻是无法实现的。你会一直受到牵制,造成夫妻分裂的根会在你们的关系中不断长出枝节来。如果你不采取措施,它就不会消失。因为你不“离开”,你就无法做到你需要的“合一”。合一,就是两人心领灵的契合,是体验一体性所必需的。

“合一”的含义是通过追求抓紧对方的意思,将对方当做你新的避难所和安全港。对妻子而言,这个男人现在就是你新家庭的属灵领袖,他被托付了一个责任,要爱你,“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5)。对丈夫而言,这个女人从现在开始和你结为一体了,蒙召要“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书5:33)。

通过这些必不可少的步骤,我们就可以摆脱约束,成为上帝定义的“一体”。

你们可以在做决定的时候达成“合一”,即便开始的时候观点并不相同。

你们可以在设定先后顺序上达成“合一”。即便你们的成长背景截然不同。

你们可以在对彼此的爱恋中达成“合一”,即便你们两人都有过,或其中一人曾有过不愉快的婚史。

上帝既然决定要通过你们的婚姻使得夫妻成为一体,他就能够使任何事成为可能。如果你们的婚姻现状并非如此,那是你的不幸。你就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不足为奇的是,各样的夫妻,甚至基督徒,都常忽略上帝对婚姻的设计,他们自以为比上帝高明得多。创世记2:24在婚礼交换誓言时,听起来似乎美好又高贵。可真要在日常生活中,把这个誓言当做一个基本原则付诸行动那实在是难于上青天。但这正是你应该不惜代价去做的。

如果追求“一体”只是单方面的努力,那就会困难异常。一开始,你的伴侣可能根本不想恢复爱情浓烈的那份“合一”,就算他稍微有一点点的意思要努力,但因为你们之前的问题太多,也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

但如果你坚持不断的在心思意念中紧紧持守合一的热望,你们的婚姻关系迟早会反映出无可避免的“一体”的设计。你不需要刻意去寻求,它已经烙印在婚姻的遗传因子里了。你也无须去检视,因为它早已存在。至少你必须把它活出来,否则合一的愿望只会落空。

离开,再结合,然后勇敢的同行吧。

每日挑战

你是否还存在没有足够勇气去解决的“离开”父母的问题?今天向你的伴侣承认你的错,然后努力改正。你婚姻的合一取决于此。要为此向上帝和你的伴侣委身力行。要以你的婚姻关系为首要,远超过其他任何人际关系之上。

完成今天的挑战之后,对照下列问题:

“离开”是难以处理的问题吗?它对你的婚姻有什么影响?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你的伴侣犯了更多的错误,你该如何怀着爱意改善这种境况?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舒舒夫妻炼爱日记 2015.11.13

第31天. 赌气回娘家,魔鬼笑哈哈

太太:舒舒-Helen,70后,中国人,全职家庭主妇

我在猜想,可能因为有圣经的教导代代承传,西方国家即使已经在很多方面背离圣经和上帝,但是,在结婚后“离开父母”这一点上,总体来说还是比中国的家庭要好一些。由于父母掺和孩子小家庭的问题而导致或者加速婚姻破裂的事情,在中国比比皆是,在美国这几年,倒是没有听说过。

我与先生在这方面没有什么问题,有些事情请父母参考,听取他们的意见,先生请他的父母为家事祷告也很多,但是最后的决定都是我们两人一起做的。

对于中国的家庭,这是一个挺难的部分,因为从小听到的教导是要孝顺父母,这个孝顺是终生的,这个当然没有问题。问题是结婚了以后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孝顺父母,这个好像就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说法,对于小家庭里面的争端麻烦,如果父母有解决的意见,是否一定要听他们的才是孝顺呢?有时候父母为了争自己的面子不惜以孩子的家庭不和为代价,是否还要听从才是孝顺呢?到底是自己的婚姻关系更重要,还是父母子女的关系更重要?如果再碰上更愚昧的父母,来一句“你不离我们就跟你断绝关系”,孩子又要怎样孝顺呢?

从圣经来看,就比较容易理清楚。“人离开父母”在先,夫妻二人是一体,婚姻关系摆在所有关系的前面。父母是应该将自己摆在顾问的角度,而不是决断者的角度,如果父母没有办法调整,子女应该温和地告诉他们,他们可以提意见,但是小家庭的事情要由小夫妻一起解决。不要吵,不要闹,好好说。对父母的孝顺当然是要继续的,爱他们,关心他们,看望他们,打电话给他们,这些都不能少,只是作为成年人承担起决定权而已。我曾经在电话里跟公公婆婆说起过,先生处理一些孩子的问题时,慈父心肠压倒一切,导致某些行为不大明智。他们说以前也给过他相同的建议,但是因为他是成人了,所以不能逼他做决定,现在他与我是一个共同体,变成我们两人的问题了,他们更不能施压让他做不同的决定,他们就与我一起祷告,祈求上帝给他更多提醒,让他有平衡的智慧……打那以后呀,我也就不跟他们说了,因为很明显他们讲自己置身事外呢。不过,我觉得他们处理的方式很在理,确实一直让自己处于顾问的角色,还有代祷者的角色。

写完作业,想起好久没有给我们的顾问打电话了,他们俩结婚五十年还是相亲相爱,真是好顾问呢!明天要向顾问汇报一下我们炼爱的进展 :-)

先生:Kenny,60后,美国人,咨询公司主管

“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这个是我的父母在很早的时候就灌输给我的了。我父亲做牧师很多年,经验告诉他,他能够给年轻的新婚夫妻最好的建议就是:在结婚的头五年,小夫妻住到离双方父母起码300英里以外的地方去。

我的父母不会允许我逃回到他们那里去。其实,在我第一次的婚姻里,我的父亲曾经坐下来好几次,写很长的信给我,因为他看到我做出了一些他不能理解的决定(我不会在父母面前批评自己的妻子,所以他只能自己观察)……但他写到最后总是把信给撕了。我从来也没有读到他的信,我离婚以后才告诉我的父母我在婚姻里面承受了些什么,也就是那时候我父亲才告诉我有那些信的存在。

我与Helen结婚后,把带到了离她的父母7000英里以外的地方,问题解决啦!

This is something my parents drummed into me from very early on. My father was a pastor for many years, and experience convinced him that just about the best advice he could give any young married couple was to live at least 300 miles from either set of parents for the first five years of their marriage.

My parents wouldn’t have tolerated my running back to them, and in fact during my first marriage there were several times that my father sat down to write a long letter to me expressing concern for decisions he saw and (because I wouldn’t criticize my wife to my parents) couldn’t understand…and he ALWAYS tore them up when he finished. I never saw even one of them, and only know they existed because he told me after my divorce, once I finally told my parents what sorts of things had been going on within my marriage all those years.

As for Helen…well, I dealt with THAT by simply taking her 7,000 miles away from her parents when I married her. Problem solved.